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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务派遣新规定

2016-2-1 苏州润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919

    劳务派遣工比例超10%

    新快报讯 记者占文平报道 “工人拿不到工资怎么叫闹事?活干完了,就应该拿到工资,这是天经地义。”昨日,广州市治理欠薪督查活动现场,广州市人社局负责人如是反驳工地方负责人。新快报记者了解到,受经济大环境影响,去年广州欠薪事件较2014年增加了两成多,为此广州自去年10月起开展综合治理欠薪专项行动,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5件,共为工人追讨回工资及赔偿金共计2717.57万元。

    副局长反驳工地方“闹事说”

    昨日,广州市人社局副局长陈建龙带队,赴黄埔区开展欠薪现场督查。检查组首站来到位于黄埔客运站旁的文冲万科腾创项目工地,该工地去年曾发生5—6次欠薪致工人聚集、投诉事件。检查组调阅工资发放记录等资料,暂未发现拖欠工人工资现象。陈建龙询问去年多次欠薪原因,并宣讲了相关劳动法规。

    劳务派遣方负责人解释,之前主要是因为承包方未及时将工程款结算,导致工人工资迟发而闹事,“我们已经承诺过,只要工程款结算下来了,5天内将工资发到班组,班组再在5天内发给工人”。对此说法,陈建龙予以反驳,“工人拿不到工资怎么叫闹事?活干完了,就应该拿到工资,这是天经地义。”并向劳务派遣方宣讲政策称,就算上游建设方未及时结算工资,劳务派遣方作为用工主体,也应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,否则一旦追究起来,劳务派遣公司即是直接责任方。

   此外,根据去年起实施的《广东省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暂行办法》,建设领域今后需将工程款和工人工资分账户设置,以保障不因工程款结算问题影响工人工资支付,不实施分账管理将可处以两万元罚款。

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下月到期

   检查组第二站来到黄埔医药物流中心,对广州市国营汽车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。该公司是国企,未发现拖欠职工工资情况,但检查组发现一些不规范现象:一是企业与员工补充协议中约定,职工若对工资有异议,追溯期仅为2个月,而国家法律规定则为2年;二是该公司使用劳务派遣工超标且不符“三性”岗位规定。

   据该公司负责人介绍,该公司共有员工118人,其中自身职工91人,劳务派遣工27人。且劳务派遣工多在仓储、叉车司机等一线岗位。检查组指出,根据2013年起实施的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》,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工不能超过总用工数的10%,该公司比例明显超标;同时,劳务派遣工也仅能用在临时性、辅助性、替代性岗位上,但像仓储等一线岗位明显不属替代性岗位。

   “国家(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》)规定给予的2年过渡期即将于下个月到期,希望你们尽快完成调整,否则根据规定将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。届时人社部门也将组织专项执法检查。”市人社局副局长陈建龙如是表示。